(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日,雁峰区市场监督局对衡阳市雁峰区缘老湘食雁峰餐饮店采购的小米椒进行抽样,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衡阳市雁峰区缘老湘食雁峰餐饮店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生产环节。衡阳市雁峰区缘老湘食雁峰餐饮店经营噻虫胺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米椒为种植过程中自然环境因素导致的。
2.餐饮环节。衡阳市雁峰区缘老湘食雁峰餐饮店承诺加强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