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5年1月9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635867
联系地址: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市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松木经济区松枫路标准厂房三期21栋1楼东头 |
建设单位 | 衡阳市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金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市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在衡阳松木经济区松枫路标准厂房三期21栋1楼东头建设衡阳市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150m2。项目拟建废矿物油贮存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其它危废贮存区及装卸作业区等,并配套环保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本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松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湘江。喷淋塔废液每三月定期更换一次,暂存于相应的危险废物暂存区,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废气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废铅蓄电池贮存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废矿物油及其他危险废物贮存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氨、硫化氢等。 废矿物油产生的有机废气、其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氨、硫化氢均通过厂房微负压收集,采用碱喷淋+水气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酸雾废气收集后经1套碱喷淋+水气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分析及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噪声、装卸作业过程机械操作及油泵运行噪声、风机噪声等,本项目各声源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另外针对运输车辆噪声,拟通过使用低噪音运输车辆;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消音设备的正常使用;降低运输车辆速度;经过办公、学校、居民区时禁止鸣笛;增加运输道路两侧植被种植,采用绿化降噪等措施以防治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本身为危险废物的暂存周转,周转的危险废物不作为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而项目自身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洁和工作时产生废含油抹布、手套、油罐底部清理的油泥、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和员工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手套油罐底部清理的油泥、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在厂区暂存,定期与本项目周转的危险废物一同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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